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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版視覺化筆記|海事環保法規|Reay's Note

MEPC 83/MEPC 84 重點成果與修正後資訊

本版已將時程、法律狀態、適用範圍、合規缺口公式與 CII 第二階段工作進度調整為目前正確表述,適合重點複習、內部教育訓練與法規簡報使用。

資料基準:2026 年 5 月 主題:MARPOL 附則 VI 範圍:GHG、GFI、CII、DCS、LCA、OCCS

⚖️目前法律狀態總覽

1

MEPC 83 的定位

已批准草案文字,不是正式採納生效。IMO Net-Zero Framework 被納入 MARPOL 附則 VI 新章節的草案中。

2

MEPC/ES.2 的狀態

原定 2025 年 10 月審議採納,但會議已休會並延後,相關談判將於 2026 年續行。

3

生效日表述

目前不應寫成固定生效日。正確說法為:正式採納後,預期依默示接受程序約 16 個月後生效

重點記憶:IMO Net-Zero Framework 目前仍屬「已批准、待正式採納」階段;所有 2027 年或 2028 年執行時程都應視為取決於後續 IMO 採納結果與生效安排。

📝MEPC 83 與 MEPC 84 會議重點

MEPC 83|2025 年 4 月 7–11 日

批准草案 MARPOL 附則 VI
  • 批准 IMO Net-Zero Framework 草案,作為 MARPOL 附則 VI 新章節的法律文字基礎。
  • 中期 GHG 措施包含兩大核心:全球燃料標準全球 GHG 排放定價機制
  • 完成短期 GHG 措施第一階段檢討,並設定 CII 減量係數至 2030 年
  • 批准擴大 IMO DCS 燃油消耗資料的可用性與透明度。
  • 推進 LCA、永續燃料認證、OCCS 與非 CO₂ GHG 測量相關工作。

MEPC 84|2026 年 4 月 27 日–5 月 1 日

持續磋商 技術指引推進
  • IMO Net-Zero Framework 未達成最終妥協,相關討論將於 MEPC 85 前的兩次 ISWG-GHG 會議中繼續推進。
  • MEPC 85 暫定於 2026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3 日舉行;MEPC/ES.2 暫規劃於 2026 年 12 月 4 日續開,並須視 MEPC 85 確認。
  • 啟動 SEEMP 與 CII 第二階段檢討,預計 2028 年完成。
  • 郵輪 cgHRS 指標與不利天候 CII 指標尚未定案。
  • 第五次 IMO GHG 研究的任務範圍已完成,預計支援 2028 年 GHG 策略檢討。

🌍IMO Net-Zero Framework 與 GFI 制度

適用範圍

適用對象:總噸位超過 5,000 GT 的遠洋/國際航行船舶。此範圍涵蓋國際航運主要排放來源。

目前不納入或排除之對象

  • 5,000 GT 以下船舶目前不納入,但未來可能討論擴大至 400–5,000 GT 船舶。
  • 非機械推進船舶不適用。
  • 平台類設施如 FPSO、FSU、鑽井平台等,無論是否具備推進能力,均不適用。
  • 半潛式船舶暫緩適用,待後續進一步審查。

GFI 定義

GHG Fuel Intensity,溫室氣體燃料強度,用來衡量船舶所使用燃料與能源在完整生命週期中的排放強度。

GFI = Σ(EIj × Energyj) ÷ Energytotal 單位:gCO₂eq/MJ;採用 Well-to-Wake 生命週期方法。
  • EIj:能源來源 j 的 GHG 排放強度。
  • Energyj:該能源於報告期間之使用量。
  • Energytotal:年度總能源使用量。
  • 涵蓋 CO₂、CH₄、N₂O,並換算為 CO₂ 當量。

GFI 目標值與基準

GFIT = (1 − ZT ÷ 100) × GFI2008 GFI2008 = 93.3 gCO₂eq/MJ;ZT 為對應年度減量比例。
Base Target:基準目標,作為較高層級的合規門檻。
Direct Compliance Target:直接合規目標,較 Base Target 嚴格,低於此門檻可產生盈餘單位。

⚙️合規餘額、盈餘單位與補償機制

合規餘額公式

Compliance Balance = (Direct Compliance Target GFI − Attained Annual GFI) × Energytotal
  • 結果為正值:低於直接合規目標,可產生 Surplus Units
  • 結果為負值:超過直接合規目標,需補償缺口。
  • 盈餘單位以 噸 CO₂eq 表示,可保留、移轉或註銷;用途一經選擇後不得重複使用。

缺口補償邏輯

Attained GFI 位置合規結果處理方式
低於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產生盈餘可取得 Surplus Units
介於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 與 Base Target 之間第一級缺口需補償 Tier 1 Deficit
高於 Base Target第二級缺口需補償 Tier 1 + Tier 2 Deficit

第一級缺口公式

適用情況:Attained GFI 高於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,但未超過 Base Target。
Tier 1 Deficit = (Attained GFI −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) × Energytotal

Tier 1 缺口以正數表達,代表實際需補償的排放差額。

第二級缺口公式

適用情況:Attained GFI 高於 Base Target。
Tier 1 Deficit = (Base Target −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) × Energytotal

Tier 2 Deficit = (Attained GFI − Base Target) × Energytotal

補償工具與價格設計

項目使用情境目前草案設計
Tier 1 Remedial Units 用於補償第一級缺口 初始價格為每噸 CO₂eq 100 美元,後續依 IMO 檢討機制調整。
Surplus Units 可用於部分補償或市場移轉 可由本船保留或自其他船舶取得;具體交易規則仍依後續 IMO 指引。
Tier 2 Remedial Units 用於補償高於 Base Target 的嚴重缺口 初始價格為每噸 CO₂eq 380 美元。
IMO Net-Zero Fund 接收、管理與分配 GHG 定價收入 支援 ZNZ 燃料獎勵、技術研發、基礎建設、能力建設與公正轉型。

🌱零或近零碳燃料與技術激勵

ZNZ 定義

ZNZ 指 Zero or Near-Zero GHG emission fuels, technologies and energy sources,即零或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燃料、技術與能源來源。

期間GFI 門檻
至 2034 年 12 月止≤ 19.0 gCO₂eq/MJ
自 2035 年起≤ 14.0 gCO₂eq/MJ

激勵重點

  • 使用 ZNZ 燃料或技術的船舶,可能取得 IMO Net-Zero Fund 的財務獎勵。
  • 實際獎勵金額、資格細節與申請程序尚待後續 IMO 指引定案。
  • ZNZ 門檻與適用技術範圍預計可定期檢討。

📅修正後時程表

2025 年 4 月|MEPC 83

IMO Net-Zero Framework 草案文字獲批准並送交後續採納程序。

2025 年 10 月|MEPC/ES.2

未完成正式採納,會議休會並延後至 2026 年續行。

2026 年 4–5 月|MEPC 84

持續討論中期 GHG 措施;尚未形成可正式採納的最終妥協方案。

2026 年 11–12 月|MEPC 85 與 MEPC/ES.2 續會

預計續行政治與技術討論;MEPC/ES.2 於 2026 年 12 月 4 日續開的安排,仍須視 MEPC 85 確認。

正式採納後

依 MARPOL 默示接受程序,規定預期於採納後約 16 個月生效。

📊CII、SEEMP 與船舶能源效率

CII 減量係數

MEPC 83 完成短期 GHG 措施第一階段檢討,並將 CII 減量係數設定至 2030 年。

CII 第二階段檢討

尚未全部定案
  • MEPC 84 已啟動 SEEMP 與 CII 第二階段檢討,預計於 2028 年完成。
  • 強化 SEEMP 的方向包括:定期內部審查、持續改善、稽核安排強化、能源效率實施紀錄。
  • 郵輪 cgHRS 指標尚未達成一致,將於後續會議續審。
  • 不利天候 CII 指標、參考線調整、修正因子與新指標仍屬後續工作範圍。

CII 實施挑戰與目前處理方向

議題目前處理方向
閒置、錨泊、待港與短航程影響結合更細化的 DCS 數據,評估是否需要新指標或修正因子。
郵輪長時間停港影響討論以營運小時為基礎的 cgHRS 指標,但尚未定案。
惡劣天候、船型特殊性與輔機負載作為第二階段檢討議題,需更多資料與提案支持。
CII 與 Net-Zero Framework 可能重疊待中期 GHG 措施最終設計明確後,再評估制度銜接。

🗃️DCS、SEEMP 與數據透明度

IMO DCS 資料存取

  • 代表船旗國行動之 RO,可取得完整資料以執行驗證與管理工作。
  • MARPOL 附則 VI 締約方可取得所有船舶資料供分析用途。
  • 公共使用者可取得匿名化資料,避免識別單一船舶。
目的在於提升燃油消耗資料透明度、支援政策分析,並強化 GHG 減排措施成效評估。

航行中與非航行中資料

  • 自 2027 報告年度起,資料報告將更細分為「航行中」與「非航行中」。
  • MEPC 84 已釐清:即使 DCS 資料分列,CII 仍依日曆年度總排放與航行距離計算。
  • 航程距離也應區分航行中與非航行中資料,以支援後續分析。
  • 自 2027 報告年度起,生質燃料混合燃料的碳因子將依質量加權平均,而非能量加權平均。

🔬LCA、永續性標準與第五次 IMO GHG 研究

生命週期評估與燃料認證

  • LCA 指引持續擴充燃料途徑、預設排放因子與實際排放因子驗證機制。
  • 燃料生命週期標籤 FLL 將用於支援燃料來源、排放強度與永續性資訊的傳遞。
  • GESAMP-LCA 持續審查預設排放因子,並推動更一致的燃料途徑分類。
  • 永續性標準涵蓋土地、水資源、在地社會發展、人權勞工與糧食安全等面向。

第五次 IMO GHG 研究

  • 研究任務範圍於 MEPC 84 完成。
  • 研究將支援 2028 年 IMO GHG 策略檢討。
  • 範圍包括國際航運排放資料、碳強度、未來排放情境與生命週期排放分析。
  • 預計於 2026 年稍後啟動,並於 2028 年完成。

預設排放因子提交流程

步驟內容
1. 提案提交以 IMO 指定模板提交燃料途徑與排放因子資料。
2. 科學審查由 GESAMP-LCA 依燃料類型、數據品質與方法一致性審查。
3. 推薦數值經審查後提出預設排放因子建議。
4. 納入指引由 MEPC 決定是否納入 LCA 指引供後續使用。

♻️其他環保與技術議題

OCCS 船上碳捕集與儲存

  • MEPC 同意制定 OCCS 法規架構工作計畫。
  • 短期優先處理避免 CO₂ 逸散至海洋與大氣環境、碳源追蹤、接收設施與記錄制度。
  • 船上捕集 CO₂ 如何計入排放盤查,仍屬後續專門討論項目。
  • 工作計畫目標為在 2028 年前推進完成。

CH₄/N₂O 測量與監控

  • MEPC 84 採納與甲烷、氧化亞氮測量相關的技術指引。
  • 涵蓋試驗台與船上量測、引擎負載監測、實際 Tank-to-Wake 排放值建立。
  • 目前主要支援 LCA 與未來 GFI 實際排放因子的技術基礎。

NOx 技術規範與引擎操作模式

  • MEPC 84 完成並批准 NOx 技術規範相關修正草案與配套修正方向。
  • 重點包含多重引擎操作模式、非碳燃料與混合燃料引擎認證,以及測試循環釐清。
  • 多重引擎操作模式相關要求將影響 2028 年 1 月 1 日起認證的新引擎族與引擎組。

船舶拆解與生物污損

  • 香港公約進入實施經驗建構階段,持續推動安全與環保船舶拆解。
  • 生物污損管理將朝具法律約束力架構發展,以降低外來水生物種轉移風險。
  • 危險物質清單 IHM 指引已依 MEPC.405(83) 更新。

簡報用速記版

必背重點

  • MEPC 83:批准 IMO Net-Zero Framework 草案,不等於正式採納。
  • MEPC/ES.2:2025 年 10 月未採納,延後至 2026 年續行。
  • 生效日:正式採納後,預期約 16 個月後生效。
  • GFI 單位:gCO₂eq/MJ,採 Well-to-Wake。
  • GFI 基準:GFI2008 = 93.3 gCO₂eq/MJ。

容易混淆處

  • 「批准草案」不同於「採納修正案」。
  • 5,000 GT 以上應理解為遠洋/國際航行船舶範圍。
  • 缺口公式應以正數表達需補償量。
  • CII Phase 2 已啟動,但 cgHRS 與部分新指標尚未定案。
  • Net-Zero Framework 的最終設計仍可能因 2026 年談判而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