⚖️目前法律狀態總覽
MEPC 83 的定位
已批准草案文字,不是正式採納生效。IMO Net-Zero Framework 被納入 MARPOL 附則 VI 新章節的草案中。
MEPC/ES.2 的狀態
原定 2025 年 10 月審議採納,但會議已休會並延後,相關談判將於 2026 年續行。
生效日表述
目前不應寫成固定生效日。正確說法為:正式採納後,預期依默示接受程序約 16 個月後生效。
📝MEPC 83 與 MEPC 84 會議重點
MEPC 83|2025 年 4 月 7–11 日
批准草案 MARPOL 附則 VI- 批准 IMO Net-Zero Framework 草案,作為 MARPOL 附則 VI 新章節的法律文字基礎。
- 中期 GHG 措施包含兩大核心:全球燃料標準與全球 GHG 排放定價機制。
- 完成短期 GHG 措施第一階段檢討,並設定 CII 減量係數至 2030 年。
- 批准擴大 IMO DCS 燃油消耗資料的可用性與透明度。
- 推進 LCA、永續燃料認證、OCCS 與非 CO₂ GHG 測量相關工作。
MEPC 84|2026 年 4 月 27 日–5 月 1 日
持續磋商 技術指引推進- IMO Net-Zero Framework 未達成最終妥協,相關討論將於 MEPC 85 前的兩次 ISWG-GHG 會議中繼續推進。
- MEPC 85 暫定於 2026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3 日舉行;MEPC/ES.2 暫規劃於 2026 年 12 月 4 日續開,並須視 MEPC 85 確認。
- 啟動 SEEMP 與 CII 第二階段檢討,預計 2028 年完成。
- 郵輪 cgHRS 指標與不利天候 CII 指標尚未定案。
- 第五次 IMO GHG 研究的任務範圍已完成,預計支援 2028 年 GHG 策略檢討。
🌍IMO Net-Zero Framework 與 GFI 制度
適用範圍
目前不納入或排除之對象
- 5,000 GT 以下船舶目前不納入,但未來可能討論擴大至 400–5,000 GT 船舶。
- 非機械推進船舶不適用。
- 平台類設施如 FPSO、FSU、鑽井平台等,無論是否具備推進能力,均不適用。
- 半潛式船舶暫緩適用,待後續進一步審查。
GFI 定義
GHG Fuel Intensity,溫室氣體燃料強度,用來衡量船舶所使用燃料與能源在完整生命週期中的排放強度。
- EIj:能源來源 j 的 GHG 排放強度。
- Energyj:該能源於報告期間之使用量。
- Energytotal:年度總能源使用量。
- 涵蓋 CO₂、CH₄、N₂O,並換算為 CO₂ 當量。
GFI 目標值與基準
⚙️合規餘額、盈餘單位與補償機制
合規餘額公式
- 結果為正值:低於直接合規目標,可產生 Surplus Units。
- 結果為負值:超過直接合規目標,需補償缺口。
- 盈餘單位以 噸 CO₂eq 表示,可保留、移轉或註銷;用途一經選擇後不得重複使用。
缺口補償邏輯
| Attained GFI 位置 | 合規結果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低於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 | 產生盈餘 | 可取得 Surplus Units |
| 介於 Direct Compliance Target 與 Base Target 之間 | 第一級缺口 | 需補償 Tier 1 Deficit |
| 高於 Base Target | 第二級缺口 | 需補償 Tier 1 + Tier 2 Deficit |
第一級缺口公式
Tier 1 缺口以正數表達,代表實際需補償的排放差額。
第二級缺口公式
Tier 2 Deficit = (Attained GFI − Base Target) × Energytotal
補償工具與價格設計
| 項目 | 使用情境 | 目前草案設計 |
|---|---|---|
| Tier 1 Remedial Units | 用於補償第一級缺口 | 初始價格為每噸 CO₂eq 100 美元,後續依 IMO 檢討機制調整。 |
| Surplus Units | 可用於部分補償或市場移轉 | 可由本船保留或自其他船舶取得;具體交易規則仍依後續 IMO 指引。 |
| Tier 2 Remedial Units | 用於補償高於 Base Target 的嚴重缺口 | 初始價格為每噸 CO₂eq 380 美元。 |
| IMO Net-Zero Fund | 接收、管理與分配 GHG 定價收入 | 支援 ZNZ 燃料獎勵、技術研發、基礎建設、能力建設與公正轉型。 |
🌱零或近零碳燃料與技術激勵
ZNZ 定義
ZNZ 指 Zero or Near-Zero GHG emission fuels, technologies and energy sources,即零或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燃料、技術與能源來源。
| 期間 | GFI 門檻 |
|---|---|
| 至 2034 年 12 月止 | ≤ 19.0 gCO₂eq/MJ |
| 自 2035 年起 | ≤ 14.0 gCO₂eq/MJ |
激勵重點
- 使用 ZNZ 燃料或技術的船舶,可能取得 IMO Net-Zero Fund 的財務獎勵。
- 實際獎勵金額、資格細節與申請程序尚待後續 IMO 指引定案。
- ZNZ 門檻與適用技術範圍預計可定期檢討。
📅修正後時程表
2025 年 4 月|MEPC 83
IMO Net-Zero Framework 草案文字獲批准並送交後續採納程序。
2025 年 10 月|MEPC/ES.2
未完成正式採納,會議休會並延後至 2026 年續行。
2026 年 4–5 月|MEPC 84
持續討論中期 GHG 措施;尚未形成可正式採納的最終妥協方案。
2026 年 11–12 月|MEPC 85 與 MEPC/ES.2 續會
預計續行政治與技術討論;MEPC/ES.2 於 2026 年 12 月 4 日續開的安排,仍須視 MEPC 85 確認。
正式採納後
依 MARPOL 默示接受程序,規定預期於採納後約 16 個月生效。
📊CII、SEEMP 與船舶能源效率
CII 減量係數
MEPC 83 完成短期 GHG 措施第一階段檢討,並將 CII 減量係數設定至 2030 年。
解讀重點:2023–2026 年每兩個百分點加嚴;2027–2030 年延伸至 21.5%,代表營運碳強度要求將持續提高。
CII 第二階段檢討
尚未全部定案- MEPC 84 已啟動 SEEMP 與 CII 第二階段檢討,預計於 2028 年完成。
- 強化 SEEMP 的方向包括:定期內部審查、持續改善、稽核安排強化、能源效率實施紀錄。
- 郵輪 cgHRS 指標尚未達成一致,將於後續會議續審。
- 不利天候 CII 指標、參考線調整、修正因子與新指標仍屬後續工作範圍。
CII 實施挑戰與目前處理方向
| 議題 | 目前處理方向 |
|---|---|
| 閒置、錨泊、待港與短航程影響 | 結合更細化的 DCS 數據,評估是否需要新指標或修正因子。 |
| 郵輪長時間停港影響 | 討論以營運小時為基礎的 cgHRS 指標,但尚未定案。 |
| 惡劣天候、船型特殊性與輔機負載 | 作為第二階段檢討議題,需更多資料與提案支持。 |
| CII 與 Net-Zero Framework 可能重疊 | 待中期 GHG 措施最終設計明確後,再評估制度銜接。 |
🗃️DCS、SEEMP 與數據透明度
IMO DCS 資料存取
- 代表船旗國行動之 RO,可取得完整資料以執行驗證與管理工作。
- MARPOL 附則 VI 締約方可取得所有船舶資料供分析用途。
- 公共使用者可取得匿名化資料,避免識別單一船舶。
航行中與非航行中資料
- 自 2027 報告年度起,資料報告將更細分為「航行中」與「非航行中」。
- MEPC 84 已釐清:即使 DCS 資料分列,CII 仍依日曆年度總排放與航行距離計算。
- 航程距離也應區分航行中與非航行中資料,以支援後續分析。
- 自 2027 報告年度起,生質燃料混合燃料的碳因子將依質量加權平均,而非能量加權平均。
🔬LCA、永續性標準與第五次 IMO GHG 研究
生命週期評估與燃料認證
- LCA 指引持續擴充燃料途徑、預設排放因子與實際排放因子驗證機制。
- 燃料生命週期標籤 FLL 將用於支援燃料來源、排放強度與永續性資訊的傳遞。
- GESAMP-LCA 持續審查預設排放因子,並推動更一致的燃料途徑分類。
- 永續性標準涵蓋土地、水資源、在地社會發展、人權勞工與糧食安全等面向。
第五次 IMO GHG 研究
- 研究任務範圍於 MEPC 84 完成。
- 研究將支援 2028 年 IMO GHG 策略檢討。
- 範圍包括國際航運排放資料、碳強度、未來排放情境與生命週期排放分析。
- 預計於 2026 年稍後啟動,並於 2028 年完成。
預設排放因子提交流程
| 步驟 | 內容 |
|---|---|
| 1. 提案提交 | 以 IMO 指定模板提交燃料途徑與排放因子資料。 |
| 2. 科學審查 | 由 GESAMP-LCA 依燃料類型、數據品質與方法一致性審查。 |
| 3. 推薦數值 | 經審查後提出預設排放因子建議。 |
| 4. 納入指引 | 由 MEPC 決定是否納入 LCA 指引供後續使用。 |
♻️其他環保與技術議題
OCCS 船上碳捕集與儲存
- MEPC 同意制定 OCCS 法規架構工作計畫。
- 短期優先處理避免 CO₂ 逸散至海洋與大氣環境、碳源追蹤、接收設施與記錄制度。
- 船上捕集 CO₂ 如何計入排放盤查,仍屬後續專門討論項目。
- 工作計畫目標為在 2028 年前推進完成。
CH₄/N₂O 測量與監控
- MEPC 84 採納與甲烷、氧化亞氮測量相關的技術指引。
- 涵蓋試驗台與船上量測、引擎負載監測、實際 Tank-to-Wake 排放值建立。
- 目前主要支援 LCA 與未來 GFI 實際排放因子的技術基礎。
NOx 技術規範與引擎操作模式
- MEPC 84 完成並批准 NOx 技術規範相關修正草案與配套修正方向。
- 重點包含多重引擎操作模式、非碳燃料與混合燃料引擎認證,以及測試循環釐清。
- 多重引擎操作模式相關要求將影響 2028 年 1 月 1 日起認證的新引擎族與引擎組。
船舶拆解與生物污損
- 香港公約進入實施經驗建構階段,持續推動安全與環保船舶拆解。
- 生物污損管理將朝具法律約束力架構發展,以降低外來水生物種轉移風險。
- 危險物質清單 IHM 指引已依 MEPC.405(83) 更新。
✅簡報用速記版
必背重點
- MEPC 83:批准 IMO Net-Zero Framework 草案,不等於正式採納。
- MEPC/ES.2:2025 年 10 月未採納,延後至 2026 年續行。
- 生效日:正式採納後,預期約 16 個月後生效。
- GFI 單位:gCO₂eq/MJ,採 Well-to-Wake。
- GFI 基準:GFI2008 = 93.3 gCO₂eq/MJ。
容易混淆處
- 「批准草案」不同於「採納修正案」。
- 5,000 GT 以上應理解為遠洋/國際航行船舶範圍。
- 缺口公式應以正數表達需補償量。
- CII Phase 2 已啟動,但 cgHRS 與部分新指標尚未定案。
- Net-Zero Framework 的最終設計仍可能因 2026 年談判而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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