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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領港設備,納入可追溯的船隊管理。
- 管理範圍涵蓋整套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。領港梯、manropes、組合式登乘裝置、固定點、登船通道與相關設備,需要一起盤點。
- 2028 年的管理要求與既有裝置的硬體過渡期限不同。不能等到 2029 年的相關 survey,才開始落實檢查、維護與 familiarization。
- 每次使用前後檢查,每三個月詳細檢查。執行者是船上的 Responsible Officer;這個頻率不等於每季要請 Class/RO 驗船師上船。
- 製造 36 個月、投入使用 30 個月,取較早上限。領港梯與 manropes,包括備品,若提早不符合標準,就須提早退出使用。
從一條梯子,看到整套裝置
The complete arrangement
站在驗船師的立場,我最希望船東理解的是:更換新梯只是其中一個環節。船公司需要把整套領港設備的狀態、檢查、維護與人員熟悉訓練,放進可以持續執行的管理制度。
IMO 於 2025 年 6 月 26 日採納 MSC.572(110),修訂 SOLAS V/23;並以 MSC.576(110) 訂定領港設備性能標準。依修正案的接受與生效程序,預定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。[1][2]
Pilot ladder、manropes,以及適用時的 accommodation ladder、embarkation platform 與 combination arrangement。
Strong points、securing ropes、shackles、固定裝置,以及 pilot ladder winch reels。
Point of access、stanchions、handholds、照明與防磨耗保護等相關配置。
檢查、儲存、維護、識別、替換及 familiarization;同時管理使用中與備用設備。
實務建議:將要求納入 PMS(Planned Maintenance System,計畫保養系統)與 SMS(Safety Management System,安全管理系統),並指定船岸各自的維護與追蹤責任。
先分清兩條適用時程
Application & transition
判斷時先問兩件事:裝置何時安裝,以及船舶是否適用 SOLAS Chapter I?設計與配置的過渡安排,不能直接套用到日常管理要求。[1]
完成 Fleet Gap Analysis,讓船隊先開始準備。
盤點設備、查齊日期與製造商文件,建立 PMS 工作、維護計畫、採購與訓練安排。這是本文的準備建議,並非法規另設的截止日。
所有裝置開始符合管理要求;新安裝裝置依新標準辦理。
無論安裝日期,檢查、儲存、維護、替換及熟悉訓練適用 Introduction、Parts D–E。當日或之後新安裝者,設計、製造、配置與架設等適用 Introduction、Parts A–C,並依 Part F 辦理適用的批准。
Chapter I 適用船舶:最遲於當日或之後第一次 survey 時達標。
針對 2028 年前已安裝的裝置,最遲在這次 survey 符合修訂 V/23.3 的要求。應由船隊與船旗國/RO 提早確認逐船的檢驗與改善安排。
Chapter I 不適用船舶:既有裝置最遲達標日。
屬修訂 V/23 範圍、但不適用 Chapter I 的船舶,其 2028 年前已安裝裝置另有此期限;不能一律套用 2029 年首次 survey。
| 要求類型 | 2028 年起新安裝 | 2028 年前已安裝 |
|---|---|---|
| Introduction + Parts A–C | 依新標準設計、製造、配置與架設 | 依 Chapter I 適用與否,分別採 2029 年起第一次 survey,或 2030-01-01 的期限 |
| Introduction + Parts D–E | 自修正案生效起,所有裝置皆適用檢查、儲存、維護、替換與熟悉訓練要求 | |
| Part F 批准 | 依裝置適用條款及首次使用、修理、改裝等情況,確認 Administration 的批准與 type approval 要求 | |
把檢查放進每次作業
Inspection & onboard workflow
MSC.576(110) §25 明確區分兩種頻率:每次使用前後檢查,以及每三個月詳細檢查;兩者均由船上的 Responsible Officer 執行。Introduction §3.7 另要求指定負責船副監督 inspection、rigging 與人員登離船。[2]
一次完整的登離船流程
- STEP 01使用前檢查Pre-use inspection
- STEP 02正確架設Rigging
- STEP 03人員登離船Pilot transfer
- STEP 04使用後檢查Post-use inspection
- STEP 05妥善收存Correct stowage
流程為依檢查要求整理的作業示意;架設完成後亦須確認整套裝置可安全使用。實際作業順序與檢查範圍,應依適用要求及製造商指示,訂入船上程序。
使用前後,檢查哪些地方?
- 梯與繩:side ropes、steps、spreaders、manropes 的狀態,以及磨損、損傷與污染。
- 固定與承載:securing arrangements、strong points、shackles 及可能的 chafing。
- 通道與操作:登船處、stanchions/handholds、照明、rigging,以及適用時的 combination arrangement。
使用後檢查能發現本次作業造成的損傷,也能讓缺陷在下一次登離船前被處理。作業結束後,應接續檢查、必要處置與正確收存。
每三個月,把整套裝置詳細檢查一次
| 項目 | 管理時要注意 |
|---|---|
| Pilot ladder | 使用中的領港梯與備用梯均納入。 |
| Accommodation ladder | 適用於 combination arrangement 使用者;維護檢查另須符合 SOLAS II-1/3-9.3。 |
| Winch reels | 有配置者納入整套檢查。 |
| Securing arrangements | 固定裝置、strong points、ropes、shackles 等。 |
| Point of access | 登船位置與通道狀態。 |
| Relevant equipment | 尤其注意 stanchions 及焊接於甲板的 stanchion sockets。 |
| Stowage arrangements | 儲存位置、環境與方法。 |
Manropes 同樣屬整套裝置的管理範圍;§26 的逐項清單應連同 §§22–25 及製造商指示閱讀。[2]
在 PMS 建立工作時,名稱就應清楚涵蓋整套裝置。以下是建議工作名稱:
維護計畫,要能拿出來也用得起來
Maintenance plan & records
MSC.576(110) §27 要求建立 Maintenance Plan,並可供查驗。內容應容易理解,適當時配合圖示,至少包含以下六個部分。[2]
涵蓋使用前後與每三個月的檢查工作。
依製造商指示,寫清楚可做與不可做的處置。
列出 periodic inspection 與 maintenance 時程。
保留可取得合適 spare parts 或 replacements 的來源。
建立可追溯至各項設備的 inspection/maintenance log。
追蹤領港梯與 manropes 的 in-service date,以及依 §30 計算的 anticipated withdrawal date。
每項設備,建立一條可追溯的資料鏈
設備 ID/Serial No. → Manufacture Date → In-Service Date → Anticipated Withdrawal Date → 檢查與維護紀錄。
製造日期應由設備標示及文件確認;船上收貨日期也值得保留,供採購與交付追蹤使用。Delivered onboard 不等於 Placed into service,兩個日期應分欄管理。
「梯子看起來還好」之外,
驗船師視角 · 將設備狀態連回可查核的紀錄
也要能回答:何時製造、何時啟用、何時退出使用?
Familiarization 納入船員上船流程
Part E 要求參與 inspection、maintenance、rigging 或 operation 的船員,接受與其職責相符的 familiarization。適用 SOLAS Chapter IX 的船舶,公司須依相關要求確保船員熟悉本船裝置及安全操作;Chapter IX 不適用者,另見 §33。[2]
建議訓練內容:正確架設、使用前後檢查、每三個月詳細檢查、缺陷與汰換判斷、備品替換、combination arrangement,以及惡劣天候下的操作考量。可併入 joining familiarization、Deck Officer familiarization 與 SMS training。
36/30 個月,改變採購與庫存邏輯
Life-cycle & procurement
依 MSC.576(110) §30,領港梯與 manropes,包括備品,須在下列情況中最早發生者退出使用,不再用於領港員或其他人員登離船。[2]
Manufacture date + 36 months
In-service date + 30 months
日期是時間上限,並非保證可用到該日。
案例:延後啟用,仍受製造日期限制
假設一條領港梯在 2028 年初製造,9 月交付到船,10 月才投入使用。採購與船上登錄時,就需要同時計算兩個日期上限。
哪一個日期先到?
假設案例對尚未投入使用的備品,不應虛填 in-service date。先追蹤製造日期、狀態及儲存條件;正式啟用時再登錄啟用日期,並重新比較兩個時間上限。
備品、維修與儲存,同樣要管理
Spares, repairs & stowage
備用梯放進庫房後,仍在管理範圍內
§29 要求船上至少配備 1 條符合要求的 spare pilot ladder,以及 1 套符合要求的 spare manropes。備品也要納入識別、檢查、維護、收存及 §30 的汰換控制。[2]
踏板與 spreader 的修理有明確界線
§28 禁止領港梯 steps 或 spreader steps 的修理或更換。損壞到需要更換踏板時,不應在船上換一塊木板、重新綁繩後繼續使用。
其他維修回到製造商指示
Rope seizings 或 securing devices 的維修,依 §24 提供的指示及 permitted onboard repairs 清單判斷,不可自行擴張允許範圍。
向製造商索取完整的使用與維護文件
除了 Product Certificate,還應取得 inspection、maintenance、repair、stowage 及 discard criteria。§24 包含使用前後檢查、詳細定期檢查、允許的船上維修、固定方法,以及需要退出使用之損壞或狀態的文字與圖片說明。[2]
收存環境,也是檢查的一部分
§23 要求設備不使用時,依製造商指示收存,防止濕氣、結冰、日照、化學品、油脂及類似污染物造成劣化。長期暴露在日曬雨淋或油污環境,會讓後續檢查需要進一步追溯儲存方式與繩索狀態。
實務做法:在 PMS inventory 中把備用梯與備用 manropes 逐項列管,清楚標示位置、ID、日期、最近檢查及下次工作,讓備品真正維持可替換狀態。
船東現在可以開始的七項準備
Owner action plan
船隊準備工作可以從以下七項展開。2026–2027 年完成初步盤點是本文建議,目的在於分散設備改善、文件更新與人員訓練的工作量。
盤點每船裝置,建立設備台帳
建立 fleet inventory,涵蓋領港梯、manropes、備品、固定裝置與相關配置;保留 serial/ID、製造、交付、啟用及預定汰換日期。
逐船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 Register
審查既有配置,確認改善與批准需求
以 Introduction、Parts A–C 檢視差距,配合 Part F 確認送審及批准事項;把船旗國/RO 意見、改造預算與檢驗安排連在一起。
Fleet Gap Analysis + 改善與 survey 計畫
建立 PMS 工作與 Maintenance Plan
納入使用前後檢查、每三個月詳細檢查、保養、缺陷處置及紀錄,並讓每筆工作能對應正確設備。
PMS 工作項目 + 船舶維護計畫 + 紀錄格式
收齊製造商文件,確認維修與報廢判準
集中管理證書、識別標示、檢查指示、允許的船上維修、收存方式與 discard criteria。
可供船岸查找的設備文件包
調整採購與備品安排
確認 compliant spare ladder 與 spare manropes;採購時核對適用的 type approval、製造日期、交期及剩餘可用期間,納入持續替換預算。
採購規格 + 備品清單 + 汰換排程
更新 SMS 與船員 familiarization
更新 Pilot Boarding Procedure、Responsible Officer 指派與船岸分工;把檢查、架設、缺陷判斷、替換及特殊天候考量納入熟悉訓練。
作業程序 + 職責分工 + 熟悉訓練紀錄
在截止日前,把執行情況查核一次
用設備、文件及人員三個面向檢視執行情況,追蹤缺口到完成;逐船確認適用日期、檢驗安排與必要改善的完成時間。
可追蹤的缺口清單與完成證據
驗船師會如何理解這套制度?
Documentation · Equipment · Management
從 statutory survey 的角度,以下是依本文要求整理的查核思路。它能協助船東準備,但不是已頒布的新制正式 survey checklist。
文件與追溯
DOCUMENTATION- Approval/Type Approval
- Manufacturer's certificate
- ID、製造與啟用日期
- 預定汰換日期
- Maintenance Plan
- Maker instructions
- 檢查、維護與維修紀錄
設備與配置
PHYSICAL CONDITION- Steps、spreaders、side ropes
- Manropes 與固定裝置
- Strong points
- Stanchions/sockets
- Access、lighting、chafing
- Combination arrangement
- Stowage condition
日常執行
MANAGEMENT- Responsible Officer 指派
- PMS 工作安排
- 使用前後檢查
- 每三個月詳細檢查
- Crew familiarization
- Spare ladder/manropes
- 汰換與缺陷控制
必要時,也會確認裝置的 rigging 與 operational readiness。重點是讓設備實況、紀錄及船員的操作理解彼此一致。
四個容易混淆的問題
Common questions
舊船可以等到 2029 年 survey,才開始每三個月檢查嗎?
不可以把兩者混為一談。修訂 V/23.6 對所有裝置的檢查、儲存、維護、替換與熟悉訓練,採不分安裝日期的要求;既有裝置的硬體過渡另依 V/23.4 或 V/23.5 判斷。[1]
每三個月檢查,代表每季都要由 Class/RO 執行嗎?
§25 的 detailed inspection 由船上 Responsible Officer 執行。驗船師的 statutory survey 與船上定期檢查是不同工作;兩者的責任及紀錄應分清楚。[2]
備用梯從未啟用,是否就沒有使用年限?
仍受製造日起算的 36 個月上限與設備狀態限制;啟用後另比較 30 個月上限。§30 明確涵蓋 spare pilot ladders 與 spare manropes。[2]
梯子狀態良好,可以超過 36/30 個月再使用嗎?
「狀態良好」不能延長 §30 的時間上限;不符合性能標準時,反而可能更早退出使用。時間與狀態是同時需要控制的條件。[2]
讓每一次安全登離船,都有管理作為支撐。
MSC.576(110) 把批准與配置、日常檢查、維護、船員熟悉訓練及最終替換,串成一套可追溯的要求。對船東而言,準備工作的成果應是:每條梯、每套 manropes 與相關裝置,都有人負責、有紀錄可查,也有清楚的退出使用安排。
資料來源與閱讀範圍
Sources & editorial notes
以下官方來源於 2026 年 9 月 13 日核對。本文依官方規定整理適用條件與船上管理要求;文中的準備建議與查核思路屬實務整理。
- IMO · Resolution MSC.572(110) ↗
2025-06-26 採納。核對決議第 2–3 段,以及 Annex 修訂之 SOLAS V/23.3–9:生效程序、新舊裝置過渡、安裝定義及批准/檢驗。
- IMO · Performance Standards for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s ↗
2025-06-26 採納。核對 Introduction §§2–3、Parts D–E §§22–33 及 Part F §§34–37;本文重點為船上維護管理。
- IMO · Resolution A.1207(34), HSSC Survey Guidelines 2025 ↗
2025-12-03 採納。參考 (EI) 1.1.1.30、1.1.4.38、1.1.7.12,及 (EA) 1.2.1.24、1.2.2.41,說明現行檢驗與紀錄已有基礎。
- IMO · III 12 Meeting Summary, 20–24 July 2026 ↗
參考「Survey and certification matters」。此為會議進度來源,不作為已正式生效的新制 survey checklist。